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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入伙管理)
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本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本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本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  本临时公约对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利益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  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第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沟渠、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七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                      ;
2、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影响物业买受人有偿使用此物业。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通知办理入伙手续后三个月内,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30,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宽带、电话、光纤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八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未办理装修手续进行装修施工;
9、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有关电梯管理规定、机动车管理规定、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车辆停放规定、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物管费交纳规定等);
10、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不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家禽、鸟兽等;
2、饲养的宠物不在公共区域内放养,不饲养大型凶猛的犬只等;
3、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4、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有关规定;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二十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有权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不承担因此而给业主或使用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施工范围、挖掘路径、施工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七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临时公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敦促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约定收取业主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多层住宅每月每平米 0.58 元,
非住宅每月每平方米 1.00 元;机动车停放费标准为包月80.00-100.00元/月/车,非机动车收费标准为包月10.00-20.00元/月/车,摩托车收费标准为包月20.00元/月/车;代收生活垃圾处理与清运费5.00元/月/户,每次按6个月收费;
4、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和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和实施;
5、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和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物管费不足。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业主违反本临时公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否则,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业主违反本临时公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否则,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公约约定义务的,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临时公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临时公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五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临时公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公约。
第三十六条  本文第三条、第三十七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
第三十七条  本文所指开发商或建设单位为丰泰(四川.南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十八条  本文所指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管理机构为四川南充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十九条  本临时公约由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本临时公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

承  诺  书

致: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为XXX小区    幢    单元    楼    号的买受人,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本人声明如下:
    一、确认已详细阅读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小区的业主临时公约(以下称“本临时公约”)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本临时公约;
    三、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临时公约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人同意转让该物业时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本临时公约承诺书并送交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收到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前,本承诺继续有效。
    五、本人同意并接受四川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XX小区实施的合法管理,遵守并倡导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前期物业管理的全部规定并支付相关全部费用。

承诺人(签章):                    购房合同编号:                
物业地址:                         见证人(销售顾问)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业主、开发商、物业管理商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依据国务院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内容制定。

业主入住流程图

业主家庭成员登记表

 房号:

户主

   

性别

     

照片

(户主)

年龄

               

民族

       

手机

座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业主证号

            

车牌号

               

其他家庭成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与户主关系

联系方式

                          
                                    
             
                        
                  
                      
                                  

                                                                                         户主签署:
                                                                                200   年     月     日

注:1、登记表在办理入住时填写完毕交物业管理处存档;
2、随表户主彩照二张;
3、上述资料物业管理处将作为机密档案妥善保管。

明宇·帝壹家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南充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房号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前期物业管理指:从交房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止的物业管理。
受丰泰(四川·南充)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甲方负责明宇·帝壹家的物业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道路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明宇·帝壹家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明宇·帝壹家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
4、对违反明宇·帝壹家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5、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明宇·帝壹家小区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
6、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计划。
8、定期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将装修管理规定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修管理相关协议。
10、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如业主委员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对明宇·帝壹家进行物业管理,在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及甲方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三方协议之日起,甲方1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明宇·帝壹家小区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
12、本协议对房屋使用人及居住在本房屋或来访的亲属、客人、代理人等,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其违反本协议,该房屋产权人负有连带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的权利,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物业管理制度。
4、为防止水、气泄漏,便于及时维修,避免受损,主动向甲方预留户主(或家庭主要成员)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便于应急与联络。
5、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应交纳的费用。
6、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建设部[2002]110号文《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及与甲方签订的装修管理相关协议。
7、不占用、损坏明宇·帝壹家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8、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之受让方与甲方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并结清转让前所欠费用。
9、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明宇·帝壹家小区物业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乙方应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1、乙方不在房屋外立面安装防护栏。
12、乙方不在园区公共区域烧纸、焚香、乱贴、乱写、乱画、乱刻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在建筑物或园区任何地方悬挂任何广告、标识等宣传品。违者,由乙方承担因清洗、拆除、恢复等产生的费用。
13、不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不从阳台或窗户向外抛弃物品,如有违反,由乙方完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14、不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本园区宠物须进行圈养,按规定进行登记,办证,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有人有效管理的情况下放养。但若发生宠物伤人等意外,由宠物饲养人承担一切责任。
15、乙方若因自身疏忽引起水、电、气、烟或其它有关物体外溢,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而引起诉讼、索赔的要求,乙方须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诉讼、索赔的要求承担全部负责。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二、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
三、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四、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理、落水管、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等。
五、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路及路灯、化粪池及其内的排水管道、庭院灯、停车场。
六、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七、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和管理。
八、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路的清扫及垃圾的收集。
九、公共秩序的监控、值班、巡视。
十、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的管理及由此产生垃圾的有偿清运。
十一、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十二、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屋租金等。
十三、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有偿维修保养及其它服务。
第三条  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路方向平面图。
3、空调挂机、抽油烟机等排气孔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决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接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5、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房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堆积按操作要求作业,并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安全,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修剪和防治病虫害。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设有果皮箱等保洁设施,环卫设施完善。
2、小区内实行垃圾处理袋装化并定时清运。
3、定期清除公共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楼梯扶手、窗台的灰尘。
4、及时清除园区内道路、庭院、绿地、公共场地的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5、雨后及时清理积水。
6、园区内路边无违规摊点、市场,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制止并处理园区内违章临时建筑及园区内乱堆、乱贴、乱画等现象。
8、定期清洁园区内共用场地地面油渍等。
9、禁止在楼道内或其它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阻碍通行的任何物品,为维护社区安全秩序甲方有权随时清除违规堆放物品。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园区内实行24小时值勤巡逻制度。
2、保安值勤人员有明显标识。熟悉园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3、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园区业主车辆进出刷卡,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货物出入须按管理规定办理出入手续,并严格填写“物品出入条”,否则拒绝放行。园区内的住户搬家时,事先向甲方登记,领取搬家车辆通行证,并保证搬家时不损坏园区的道路、绿化、楼道墙面、扶手及公共设施等,如造成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按价赔偿。
七、车辆管理
1、车场内各种标识清晰。
2、园区内车辆实行严格管理,各种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按规定停放。
3、乙方进入园区的机动车辆发生被盗被抢事件,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
2、配备消防管理人员。
3、禁止任何人占用消防通道。违者,物业公司有权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装修管理
按建设部[2002]110号文《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办法》和本园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实施装修管理。对违反装修管理相关规定和协议的住户,甲方或采取以下措施实施管理:
1、要求整改;
2、要求停工;
3、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区域及其它住户造成损害的,乙方须负责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交纳。
一、多层住宅暂定按建筑面积0.58元/平方米/月收取,花园洋房和复式住宅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月收取,商业用房按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月收取,待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下达后,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乙方房屋空置,其物业管理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自开发商公告交房之日起至乙方办理入住手续时止,按物业管理费半价收取;自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始,物业管理费按全价收取;自开发商发出交房通知之日起15天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住户视同入住,物业管理费按全价收取。
三、乙方交纳费用时间:每年1月、7月的1—10日分别交纳上、下半年的物业管理费。
四、乙方出租物业时,承租人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所欠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所欠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七、乙方按照购房合同金额,非电梯房屋按百分之二的比例交纳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电梯房屋按百分之三的比例交纳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八、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费用,执行国家相关的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九、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煤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十、乙方委托甲方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甲方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一、园区内停车场地停放车辆,暂定按下列标准收取停车场地费用:
露天停车场:80.00元/月;
待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下达后,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业主委员会决定是否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若发生被盗、被抢事件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和乙方之间不存在人身和财产的保管关系。
第六条  违约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
四、前期物业管理有效期内,若丰泰(四川·南充)房地产有限公司终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本协议自行终止。
五、乙方违反本协议,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欠交之日起按0.3%按日交纳违约金。超过一个月乙方未缴纳物业管理费或水电气费,乙方允许甲方停止水电气供应。因乙方未及时交纳水费、电费、气费及其它相关费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的切身利益,在紧急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人、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性事件,甲方有权对乙方物业采取应急措施。
第八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南充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住  户  手  册
一、欢迎辞

尊敬的业主/住户您好:
    欢迎您入住“明宇·帝壹家”小区。
    在过去的日子里,“明宇·帝壹家”以其园林式的环境设计、独特的户型、完善的社区配套赢得了您的信任。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关爱和支持!
在这喜庆的时候,我们迎来了您入住的好日子。为了使您能够愉快的入住,我们特为您准备了这本《住户手册》,请您仔细阅读,以便熟悉入住程序和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知晓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它是否能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需要您的支持和参与。我们深信只要有您的关爱,就一定能把本职工作做得最好;只要有您的关爱,就能在未来的日子里把“明宇·帝壹家”——我们共同的家——建成温馨、和谐、安全、便捷、高尚、文明的家。

                                                                                 南充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全体员工敬上

二、“明宇.帝壹家”简介

    “明宇.帝壹家”由四川明宇集团丰泰(四川.南充)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
    “明宇.帝壹家”座落在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四段368号处,总占地40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有低层住宅、别墅、商铺与之配套的多功能服务大厅、游泳池、露天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将为业主和住户提供全面而完善的生活服务。居住区建筑容积率1.5,绿地率42%,是南充市目前最大的高尚生态园林社区。
    “明宇.帝壹家”周边自然环境优美,前有嘉陵江,背靠西河、西山风景区,和谐创造出亲近自然、舒适宜人、高贵的居住区景观。“明宇.帝壹家”的主题是“水印长滩、都市前沿”,它将中国建筑的细腻与高贵做出最完美的表达,纯净淡雅、简洁的建筑外立面,8000平方米生态水景,配合其独特的6大主题广场,使建筑更加飘逸,创造出府邸的气度和精巧风格,显现节节上升的意味。将含蓄优雅的享受,独一无二的品质表现的更加淋漓尽致。

三、物业管理

1、物业公司简介
    南充市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始建于2004年6月,是南充市知名大型企业明宇集团下属子公司,现有各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司下设财务部、保安部、保洁绿化部、客户服务部等,自涉足物业管理以来,秉承“求新、求实、求佳”的企业精神,“严、精、细”的工作标准,“高、新、特”的管理理念,“客有所呼、我有所应;客有所求、我有所为”的服务宗旨,把集团公司五星级酒店管理模式在实践中与物业管理相结合,树立独具特色的物管品牌。
    现在,宇豪物业用更成熟的姿态实现着自己的理想,将用良好的品行推动企业的发展,用真诚的心创造美好的家园。
2、管理控制
    各业主在其住宅内享有自主、私密居住和使用的权利,但邻里之间应以不妨碍他人生活为原则。管理公司对公共地方、花园、通道、停车场及一切服务措施均有管理权。
3、物业管理费
    根据四川物价局、省建委有关文件精神,经过科学管理服务成本核算,“明宇.帝壹家”业主有义务共同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的管理费用。其标准暂定为:多层按建筑面积0.58元/平方米/月收取;别墅、花园洋房按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月收取,待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下达后,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
    住户应在每年6月、12月的1—10日分别交纳上、下半年的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各住户请用现金交与管理公司,并领取收据。没有管理公司的财务收据,其他人员不得代收,敬请业主谅解。
每月水电气费的交纳,按照每户实际用量向有关部门交纳。
5、拖欠管理费
    如业主延期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其他应交费用等,管理公司有权在发出拖欠通知书30天后,停止该违约用户及租户的一切服务,并保持使用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权利。
6、产权与使用权的转让
    产权与使用权的转让应按《“明宇.帝壹家”业主公约》中的内容进行。
7、管理人员
    管理公司已聘请专业管理人士管理本社区,但需各业主通力合作,使管理工作更加完善。使社区环境更加美好,生活更为舒适。管理公司的员工只遵照管理公司的指示工作,一律不准接受业主及住户的小费和报酬。
8、建议及投诉
    业主若对本社区管理和社区环境有良好的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与管理公司联系。管理公司备有适当表格,方便业主作投诉或建议用,但需在表格上写明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入住流程

1、收到《入住通知书》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明宇.帝壹家”办理入住手续,并请您带上:
    (1)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入住通知书;
    (3)购房合同原件;
    (4)已交款项的各种收据原件;
    (5)常住人员1寸证件照各2张;
    (6)备用金。
2、在物业管理处签领《住户手册》,签署相关资料和协议。装修时办理签署《装修责任书》,签领有关管理公约。
3、办理入住手续时,请先向物业公司财务部预缴半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其他市政代收费用。
4、业主持《房屋验收报告》和《钥匙签收表》由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陪同到现场验收所购房屋,并签收,同时确认水电气表底数。
5、若业主有机动车需停放在“明宇.帝壹家”小区内,请与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露天停车场机动车车位使用费:        元/月;
(待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下达后,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6、若有室内装修必须按照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在财务部交纳装修工程特约服务费和装修工程押金后,在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7、搬家时,请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搬家登记,搬家车辆和人员须保安部进行实施监控。

五、特约家政服务内容及定价

    物业公司除了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之外,将向全体业主提供其他特约服务,如:代订书报、机船票、家政服务、各项维修等,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物业公司相关资料或到客户中心咨询。

六、小区日常保养事项

    本社区所有原配设施和建筑结构均有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维修项目的费用由开发商负责,各业主负责其楼宇的设施和结构在保修期外的保养和修理费用。对人为破坏所发生的维修费用,无论是在保修期内还是在保修期外均由当事人负担,另外,管理公司将定期入户对设备和系统进行设备保养及检查,请业主配合。
1、室内排水道
      各楼宇排水道均为暗藏式,当修理阻塞的下水道时须拆除部分封闭排水管的墙体进行清理或更换水管,其费用很大,并可导致用户本身不便,各用户在使用时应特别小心,请勿将垃圾及大量纸张抛进坐厕、洗手池和厨房水池里,倘若因此而引致堵塞,维修费用将由相关责任用户负责。
2、楼宇外墙
      楼宇外墙作为楼宇的公共设施要求统一美观,不得在其表面张贴涂写各种标语、绘画、饰物等。

七、业主的其他责任

1、用途限制
    “明宇.帝壹家”各栋建筑设计、环境设计及其配套设施设计均以住宅为条件,不能用作仓库、工厂、办公楼、教室或其他用途,业主及住户均不得占用公共区域摆放家具、货物及其他物品。各住户不得在公共地方张贴广告或放置商业性宣传物品。
2、绿化
    本社区之绿化环境皆为社区整体美观而设计,所有住户均有责任保持社区绿地内的清洁。
3、噪音
    为保持宁静的休息环境,住户周一至周五在晚上23:00至次日早晨8:00,周末23:00至次日早晨10:00这段时间内请勿使乐器及音响器材等发出较大噪音,以免扰及邻居。
4、保险
    业主自收到各户钥匙之日起,应负责对自有物业及自己的家庭财产保险。
5、垃圾清理
    管理公司每日定时清运垃圾,各住户需在每日清运时间之前将生活垃圾用垃圾袋装好,放在小区指定垃圾堆放点,物业公司将定时将之清走。为了维护社区内的环境卫生;请勿将液体废弃物倒入垃圾袋内,以免污染地面;也请勿将垃圾或任何废弃物品放置在其他公共区域内。
6、搬走大量杂物
    住户若有大量杂物需搬走,可通知管理公司代为安排。
7、汽车及行人通道
    在任何情况下,住户或其访客均不得在汽车通道及人行通道内停车,或从机动车出入口进出。
8、停车位
    住户及其访客应将其车辆停泊在该住户的停车库或露天停车场内,不得停在社区的非停车区域,以免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在本社区内所有违例停泊的车辆,将无须通知车主,即被扣锁,请住户将管理公司的此项措施告知其访客。
9、停水期间
    在停水期间请业主或住户切记关闭水龙头,以免在来水后浪费水资源,因住户之疏漏而引起的水浸,住户须负责赔偿相应的财产损失。
10、被禁止的行为
    禁止燃烧产生浓烟、恶臭或毒气的物质,以免污染空气品质,也禁止有危害本社区及楼宇安全的行为。凡易燃、易爆、剧毒、恶臭、污染生活环境的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均不得进入本社区。
11、饲养宠物
    各住户需遵守公安局及物业管理公司所制定的饲养宠物的有关规定,即便住户已办妥全部饲养手续,若遭到其他住户两次以上投诉,管理公司也可要求限制所饲养宠物的活动范围,直至要求住户不得饲养。敬请全体住户谅解。

八、安全常识

1、保安员
    本社区所有主要入口均由保安人员二十四小时守卫,保安员还在社区内作二十四小时巡逻,物业管理控制中心也由保安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
2、防止犯罪
    如发现可疑人物,请立即通知值班保安人员或管理公司;
    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随时保持警惕性;
    避免在家中藏放过多贵重物品。
3、访客
    管理公司希望能提供住户一处安居乐业的地方,所有公司员工及保安人员已受指示查询所有进入社区的未登记车辆和陌生人的身份,请住户通知亲友此种措施,管理公司对查询引起的不便之处,先致歉意,诚请各位业主和住户理解支持。
4、搬家
    为保障所有业主和住户家庭财产的安全,如有私家物品需搬出本社区,请通知管理公司,由管理公司开具出门条,如无出门条而搬出物品,保安人员将会阻止。
5、防火须知
    切勿让电线负荷过重,或将太多电器连接在同一插座上,避免引起电线及电器设备超负荷而导致火灾;
    请勿在室内存放危险或易燃物品;
    火柴及其它有引发火灾危险的物品,应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到的地方;
    任何时间内,均不应放置杂物阻塞消防通道。
6、如遇火警应采取的措施
    保持镇静
    拨电话通知管理公司,同时与管理公司保安人员联系;
    关掉电源及天然气总闸;
    拨电话“119”通知消防局;
    迅速从最接近之安全通道离开本楼宇。
7、防天然气泄漏措施
    各住宅单元安装的天然气供应设施,其位置不能更改;
    如嗅到天然气味应迅速关掉天然气总闸,同时打开厨房门窗;
    当天然气泄漏时,切勿开关电灯或使用明火等;
    立即通知管理公司。
8、管理公司紧急事件之处理
    管理公司需要登记住户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号码,以便遇到紧急事故时联系。若发生漏水、火警、失窃及天然气泄漏时,而发觉室内无人,管理公司即采取以下措施以避免或减轻损失及损坏程度:
    ● 按登记电话号码联系有关住户并立即通知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
    ● 如遇火警,消防员可破门入室扑救;
    ● 如遇漏水或怀疑泄漏天然气或失窃,而又无法联系有关住户时,即邀请社区居委会、公司人员或消防人员、其他业主作见证,由管理人员开启房门,进入单元住宅审查事故情况,并做适当处理;
    ● 请有关住户检查单元住宅内之情况及清点财务;
    ● 同时敬请有关住户签署事故记录。

常用电话

物业管理处热线:0817-                    火警:         119
匪警:          110                       急救中心:     120    
信息台:        160                       电话查询:     114   
道路交通事故:  122                       消费者投诉:   12315
天气预报:      121                       出租车管理处: 0817-2390000
火车客运站:    0817-2313331              航空售票处:    0817-2220082
公交服务电话:  0817-2226046              嘉陵汽车客运站:0817-3638622
城北汽车客运站:0817-2319193              滨江汽车客运站:0817-2224670

九、物业管理A、B、C

1、何谓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合同或契约,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公共配套设施及场地进行管理,同时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清洁、绿化、道路养护实施专业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园区内公共秩序,并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综合服务。
2、物业管理的目的?
    物业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发挥物业最大使用功能,使其保值、增值,并为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及高品位的人文环境。
3、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
    (2)房屋公共设备设施的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车辆道路、车场管理;
    (6)消防管理
    (7)公共秩序管理;
    (8)公众代办服务;
4、物业管理综合性服务收费的构成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1996]266号),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成本构成包括以下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3)绿化管理费;
    (4)清洁卫生费(不包含环卫部门向每户收取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
    (5)公共秩序维护费;
    (6)办公费;
    (7)法定税费;
    (8)管理者合法利润;
5、住户装修管理和装修垃圾外运管理
    为给全体住用人提供和保持良好的居住环境,避免共用设施设备等在住户装修时遭到野蛮施工所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在办理装修手续时施工单位须交付装修押金(平层2000.00元/户,别墅和花园洋房3000.00/户),装修竣工验收6个月后,经相关单位人员检查后,如无拆改和乱倒装修垃圾和其他违章现象,全额返还。住户在准备装修时,要办理装修登记手续,申报装修设计方案,经物业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期间,按照装修管理相关协议,如发现损坏房屋安全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等违章现象,将视情节收取违约金,责令恢复原判,并报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装修垃圾实行有偿清运,每户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收取特约服务费,装修垃圾由装修人员袋装后在园区规定的时间内放在指定地点,由管理处统一清运。
6、物业管理应该向小区居民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主要有公共服务、特约专项服务、代办服务三大类。
    公共服务(常规服务)是最基本的服务,包括:房屋建筑物主体的管理、房屋设备、设施管理、环卫管理、绿化、公共秩序、消防、车辆道路、代办服务。
    国家建设部1998年颁布了《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
    1)接到住户要求维修电话和报修,应立即做好登记工作。
    2)家庭水电急修不过夜,对房屋小修等其它问题,应自报修时起3日内进行。
    3)维修人员入户维修要便民不扰民,活完料净场地清。
    4)维修人员态度和蔼、礼貌,不得吃拿卡要。
    5)凡属住户自费的维修项目,要公开收费标准,不乱收费。
    6)建立维修回访制度,由住户对维修质量提出评议。
    特约专项服务实际上是一种代理服务,为满足一部分业主的需求而提供的服务,如代购物品、车船票、代人接送小孩或者提供商业经营服务项目。代办服务实际上是特约服务的补充和完善。
7、在小区业主入住前,开发商是否有权决定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居住小区开发建设周期较长的,在产权人委员会成立前,由该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物业管理,并可选择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管理。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成立后,由其决定物业管理企业的续聘或解聘。
8、物业管理收费分为几大类?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性质、特点可分为公共性服务费、公众代办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公共性服务费是指为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服务的费用。
    公众代办性服务费(不包括安装申请代办),是指为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代缴水电费、有限电视费、电话费、房屋自有部位和自用设备的修缮等费用。
    特约服务费,是指为满足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专门需要而提供的个别服务的费用,包括房屋装修代购商品、家电维修、住户室内卫生打扫等。
9、物业管理处与业主的维修责任如何划分?
    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应对其所有的物业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因此,房屋的室内部分,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由业主负责。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的设施设备,包括设施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共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主体共用设施,由物业管理处组织定期养护和维修。
    物业所有人可以自行维修养护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处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代修。若由于业主拒不履行维修责任,致使房屋及附属设施已经或可能危害毗连设施安全及公共安全的,物业管理处应及时进行修缮,其费用由该业主承担。造成损失的,业主应当赔偿损失。人为造成公用设施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0、物业管理公司从何时开始向业主计收物业管理费?
    发出入住通知即表明: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开始了物业管理工作,并认为可以为业主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所以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就从正式交接房屋的时间起开始全额计收。
    入住的基本条件应包括以下几点:
    建筑物质量方面,应向业主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便民方面,应能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例如:电梯正常运行、水电通、居民能够开火、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各种管道畅通等。如果在售房合同中对于入住条件有明确约定的,则还应该符合特别约定。
    有些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没有使用该房屋,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和其法定所属的配套公共设施同样得到了物业管理服务,物管企业为全园区所投入的管理服务成本并没有因少量未入住的业主而相应减少,例如:保安、保洁、绿化等,因此也应该自正式交接房屋时起全额承担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11、物业公司为何收取装修押金和特约服务费?
    当住户、租户进行装修时,物业管理机构都要收取一些费用。这些费用总体而言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可以退还的,二是不退还的。要退还的部分,主要是装修押金,而不退还的费用部分,则是装修特约服务费。
    首先,对于装修队伍的押金是应该收取的。实际生活中,确实有不少的装修工人在进行装修时不考虑他人生活的方便、安全,也不顾及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野蛮施工,随意抛掷垃圾,在不恰当的时间、地点进行施工等,引起本户主及其他业主的极大不满。
    事先由装修公司向物业管理处提供一笔装修押金,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出现损坏物业、破坏物业设施设备等,给其他人造成生命、健康、财产等方面的损失情形时从这笔押金中支付。如果装修过程一切平安,没有出现上述情况,物业管理机构将把收取的押金奉还,应该说,这是一个比较好的监督、控制、补救的方法。
    对于装修完毕后未退还的装修特约服务费部分,在装修时物业管理处要对装修工人、装修材料、装修行为进行管理、监督及对装修垃圾进行清运,而这些工作是常规的物业管理工作以外的增加量,所以这此开支不能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而要额外单独收取。
12、业主入住后能否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而拒交物业管理费?
    有不少的小区,在建设、销售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例如,房屋建筑质量有问题,有虚假广告情形、配套设施设备不足或质量问题、面积有误差、房款计算错误等等,这些问题往往等广大的业主入住以后才逐渐暴露出来,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开发商已经将楼盘销售完毕,怎么办?很多业主便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用作为抗议的办法,广大业主的这些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呢?对于这个问题,业主和物业管理处都明白这么一点:物业管理与房屋买卖是两种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处与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业主不应该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而拒绝向物业管理处给付物业管理费。其实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民事主体,互相之间不应为对方承担民事责任,业主不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开发商前期的建设质量等问题负责,因此不能提出以物业管理费抵消前述遗留问题发生的损失。
    至于前期出现的遗留问题,如果保修服务可以解决的,通过保修服务解决。通过保修服务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非保修方面的问题,物业公司将尽力给予帮助协调,开发商负责解决。
13、物业公司在哪些环节对装修进行管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款和小区装修管理规定,物业公司对装修的管理着重在:该装修是否破坏了房屋结构的安全;是否破坏了室内结构;是否擅自改变了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否擅自改动了房屋的水、电、气的管线布置;是否影响了相邻房屋的结构、设施的安全及正常使用;是否破坏了小区环境的统一、美观等方面。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是为了保障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服务的,是为了保证整个小区房屋的结构安全处观看统一、美观和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但是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属业主与装修公司双方的自主民事行为。物业公司既不是装修行业主管部门,也非装修质量的权威鉴定部门,故物业公司无权介入对装修的档次、装修的质量的界定和管理。物业公司的装修监理不负责对业主装修工程的方式、质量、材质进行监理,如果业主与装修公司就装修工程质量及材质等问题引起纠纷,物业公司可出面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由业主和装修公司通过相关的装修职能部门或法律途径解决。
14、在维修中需换件时,业主使用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品,若在今后使用因物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业主人身或财产损害应由谁来赔偿损失?
    有了物业公司后,我们的生活的确方便了许多。家中的水龙头漏水了,马桶堵塞了,灯泡坏了诸如此类的生活琐事,一个报修电话,物业公司立即上门进行维修。维修工程中发现需要换件,经过业主的认可,维修工人使用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件。但在业主使用过程中发生了事故,经检验发现是由于更换过的物件存在质量问题而造成了事故的发生。此时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呢?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虽然是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了物件,但物业公司并不是以此为营利手段,仅是物业公司为方便维修而备用提供物业服务的工具、所以物业公司对业主来说不是该物件的销售者。
    消费者可以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或其他受害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强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向相关责任人进行索赔。
15、关于装修方面对业主的一些建议
    1、业主在与装修单位签定装修合同时,一定要对装修的范围、材料的种类及品质、工期、质量要求、出现问题的处罚、款项的拨付、质保期限、质保金等重要问题做出明确的约定,以免出现质量问题或纠纷时没有处理的依据。工程应留有一定的尾款作为质保金,且金额不能太少,应达到工程款的10%左右,这样会对施工单位形成较强的约束力。物业公司收取的装修押金和质保金的性质是不一样的,这点请各位业主一定重视。
    2、不少装修单位为了逃避物业公司对它的监管,迷惑业主以自装的方式来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这样做,对于保护业主的自身利益是非常不利的,出现的问题本来与业主无关,但物业公司却无法追究到施工单位。
    3、装修押金一定要由施工单位交纳,不少施工单位以种种借口或利益引诱,让业主来交纳押金,这样一来会给物业公司在处罚装修公司的违规行为时带来很多难度,使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点请各位业主予以大力支持。

入  住  须  知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欢迎您成为明宇·帝壹家大家庭的一员!
    明宇·帝壹家住宅将于近期交付,为使您能顺利接房、愉快入住,兹先介绍有关收房程序。
一、 所需带齐的资料:
1. 业主最好亲临小区,接收房屋,并请备齐以下资料:(1)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2)入住通知书;(3)购房合同原件;(4)已交款项的各种收据原件;(4)常住人员1寸证件照各2张。
2. 若业主不能亲临现场,可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所委托人除备齐前述资料外还应准备:业主的委托书;(2)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二、 业主收房流程:

业主/代理人带齐资料

销 售 部 核 对 资 料

开发公司财务部缴清房款

 现   场   验   房

签 署 物 管 公 约

填 写 住 户 登 记 表

交纳应预交的费用

领取钥匙、资料、物品

可 办 理 装 修 手 续

某月某日后进场装修

房 屋 验 收 报 告

房号:明宇·帝壹家一期      栋       单元            号 

验收项目

验收意见

入户门

 

门铃:

猫眼:

 

墙面

 

地面

 

顶面

 

上水、下水

 

厨、卫间防水

 

门禁系统

  

水、电、气表底数

水表

  

电表

 

气表

 

其他

                 

整改意见

          

备注:以上所提整改意见,由工程部审核后,合理要求协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丰泰(四川·南充)房地产有限公司                   业主签名:
经办人(签名):                            
南充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明宇·帝壹家物业管理处
经办人(签名):                                   
                                                                                         200   年     月     日

入 住 确 认 书

业主姓名:                       
已购买明宇·帝壹家一期                    单元         

销售部                    

经办人                    (章)

日期                     

 

开发公司
财务部                    

经办人                    (章)

日期                    

物业公司
客户服务部                    

经办人                    (章)

日期                    

 

物业公司
财务部                    

经办人                    (章)

日期                    

说明:1、业主持身份证明文件由售楼部给予确认;
      2、由开发公司财务部给予房款交清(已办理按揭)的确认;
      3、到物业公司客户服务部签署入住文件;
      4、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纳入住费用后由管理人员带领业主验房;
      5、此文件由物业公司存档。

第二项(装修管理)
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施工单位

    

地址

 

动火负责人

 

动火作业起止时间

 

动火部位

 

动火

作业

安全

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保安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明宇·帝壹家房屋装修管理规程

    为了使业主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确保业主房屋装修顺利进行及小区公共设施的完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本规程中所称技术审定、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仅限于其装修是否违反物业管理统一规定,是否影响园区设施的正常运行,是否影响相邻房屋质量和设施的使用等,并不包括业主装修档次和品质。
一、装修流程
    填写《装修申请表》—缴纳相关费用 — 办理装修施工证和临时出入证 — 施工过程中接受物业公司监查 — 施工完毕后退还证件 — 房屋装修验收 — 到达规定观察期后按规定退还装修押金。
二、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装修施工人员根据管理处批准装修期限,备齐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到工程部办理《临时出入证》,严格按本规定准许时间出入园区;在园区内,装修施工人员严禁高声喧哗、打闹、嬉笑、吸烟、任意抛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准在园区内做饭、随处张贴广告和晾晒衣物以及留宿园区等;施工期间严禁任意使用园区公共设施或其他住户的私人设施。
三、装修施工管理:装修公司必须按本规定所准许时间施工;严禁延长时间施工、在园区内留宿等;每天晚上由物业公司值班人员或保安人员对装修施工队伍进行检查,发现有延长时间施工和留宿的将要求其立即出场;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物业公司人员监管,严格按照《装修申请表》所附装修方案、装修项目、装修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不文明、违章装修等行为发生;如有破坏结构或超出装修项目行为发生,又未按照物业公司监管人员要求停止施工的装修公司将立即要求其停工并出场;为方便物业管理,装修户应将《装修施工证》挂于门上,严禁无证装修;装修施工队伍如果装修期限已到,工程仍然未完成者应到物业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四、装修禁止范围及相应违约处理:
    1、改变房屋的柱、梁、承重墙、板、屋面防水、电路、上下管线等,每次处以违约金800—1000元,并限期恢复原状,同时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2、改变或封闭室内检查孔、接线盒、对讲系统的位置,每次处以违约金50—100.00元,并限期恢复原状;
    3、使用超高、超长、超重材料进行装修,每次处以违约金50—100元,并限期恢复原状;
    4、在架空楼板上砌实体墙,每次处以违约金100—200元,并限期恢复原状;
    5、易燃材料对厨房进行装修;其它部位使用易燃材料装修必须进行防火处理,限期整改;
    6、用劣质电器材料进行装修,限期整改;
    7、封闭或改变露台的用途,每次处以违约金100—200元,并限期恢复原状;
    8、擅自改变或破坏厨房卫生间的烟道,每次处以违约金100—200元,并限期恢复原状;
    9、改变原有门窗规格及外墙面装饰,每次处以违约金50—100元,并限期恢复原状;
    10、在露台搭建任何棚、架类建筑物或构筑物,每次处以违约金100—200元,并限期恢复原状;
    11、在私家花园或公共区域搭建任何棚、架类违章建(构)筑物,每次处以违约金50—100元,并限期恢复原状;
    12、有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其它行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500元,并限期恢复原状;
    13、改变房屋的原设计用途,每次处以违约金100—200元,并限期恢复原状。
五、装修时间:
    日常装修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9:00
    双休日、节假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不可延长装修时间,施工噪音控制在不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为限。
六、装修材料入场管理
    1、装修材料入场前,业主(装修公司)应到保安部或管理处办相关入园手续;砂、石等装修材料必须袋装入场,而且应该注意每辆载重超过3吨的车辆严禁入场,必须分批转运;所有行驶在园区内的车辆均应有管理处或保安部人员陪同;注意行驶路线并严禁压在管井盖上;卸材料时,严禁将任何材料堆放在公共区域30分钟以上;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不得将材料散落在上述区域、损坏楼梯扶手以及划伤墙面;如有发生,应当在当天之内恢复,如当天之内未恢复,则处以违约金50.00—100.00元。
    2、装修材料、垃圾清运
    (1)装修材料、垃圾严禁堆放在楼梯通道等公共区域;
    (2)搬运装修材料时应注意不得将墙面划伤,弄脏;
    (3)装修材料入场,在公共区域堆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装修垃圾清运时间为每天17:00以后,其余时间严禁清运;
    (4)垃圾必须袋装后清运到物业公司指定地点,不得遗落在草坪和公共区域。
七、装修押金管理
    装修完毕后由装修公司工程部、相关业主(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如无违规装修、公共设施损坏,在验收检查六个月后物业公司按规定退还装修押金;如有违规装修,公共设施损坏除将装修押金部分(或全部)转为违约金外,应立即恢复原状并赔偿实际损失。

业主签字:                            装修公司签字(盖章):

                                                                              200   年   月   日

明宇·帝壹家房屋装修责任书

    为确保装修工程顺利进行,业主、装修公司均已认真阅读南充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在同意遵守该规定的前提下,签定本责任书。
    1、在“明宇·帝壹家”装修的业主,若装修方案牵涉拆墙(承重墙严禁改动)改线等,必须取得宇豪物业“明宇·帝壹家”管理处书面批准并遵守《装修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并不得改变房屋的原设计使用功能。
    2、承担装修业务的装修公司或自装的业主,须预交装修押金(别墅和花园洋房3000.00元/户,平层2000.00元/户),装修完毕竣工验收后如无违规装修和公共设施的损坏等按规定退回装修押金。
    3、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交纳特约服务费(每户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标准收取),作为装修公司出入园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管理、垃圾清运费、楼道维护等费用。
    4、装修公司向保安部申报人数、装修时间并交纳每人一寸照片一张办理园区《临时出入证》,办证工本费5.00元/人/户/证,押金20.00元/证。
    5、保证公共设施、内外墙面完好以及公共区域干净、美观;违者将处以违约金或其他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装修单位自行负责;同时不准在装修施工区域以外的其他地方游荡、乱写乱画,违者每次处以违约金50.00—100.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6、在装修期间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种油漆及塑料袋等丢入下水管道,若因此造成下水管道堵塞,将对该装修施工单位处以违约金100.00—300.00元,并责令其将管道疏通。
    7、严禁将电源直接接在电源开关进线端;严禁使用电炉;严禁室内吸烟;严禁违章作业,要注意安全防火,违者将对装修公司进行违约金处理,并且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关责任。
    8、如使用电焊机等大电流工具作业时,施工前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噪音控制在不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为限,且下午18点以后禁止使用。
    9、装修时间:
    日常装修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9:00
    双休日、节假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10、装修公司不得私自延期装修,装修工期满而工程未结束时必须提前三天到物业公司办理延期手续。否则,物业公司将禁止其入场装修和装修材料的进出。
    11、为了保证外观的统一协调和您及您家人的安全,如需安装防护栏时,请按照物业公司统一要求安装为内置防护栏。
    12、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装修公司人员出入证,遗失应及时补办并加收管理费20.00元/证。装修完毕后,装修人员出入证应全部退回保安部,否则按20.00元/证扣除押金。
    13、为保证业主和整个小区的弱电系统的正常使用,各业主主要进行室内弱电系统的变动应委托物业公司联系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此项工作,费用现场商定。
    14、装修完毕后五日内由装修户或装修公司及时申请物业公司工程部进行验收(验收仅限于该装修是否违反国家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及南充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装修管理的规定,是否影响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是否弄脏、划伤墙面,是否影响相邻房屋、设施的安全的正常使用等,不包括装修档次、品质的验收)。
    15、装修押金的退还:在装修完毕验收六个月后按照相关装修管理规定退还。

宇豪物业明宇·帝壹家管理处                      业主(签字):
         
经办人(签字):                               装修公司(盖章): 
                                                                                     200    年   月    日

明宇·帝壹家
业主厨房、卫生间装修及空调安装承诺书

    本人系明宇·帝壹家        单元        号业主,要求对所购房屋的厨房、卫生间进行装修并进行空调安装。现承诺:
    (一)今已验明厨房、卫生间均无漏水现象,若在装修过程中或以后,给楼下住户造成影响(如管道堵塞、漏水等),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管道疏通、漏水修复及相关损失赔付等)。
    (二)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安装空调(即空调外机、进(出风)口按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且空调安装后若出现雨水由管孔(洞)进入室内或冷凝水外漏以及安全问题由安装户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业主签名:               
                                                                                      200    年     月     日

明宇·帝壹家露台装修承诺书

    为维护小区环境的整体美观效果,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本业主及装修公司承诺如下:
    1、装修施工前5天,装修公司将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提交物业公司审核、备案。
    2、不在露台上搭建任何附属建(构)筑物和封闭露台。
    3、在装修露台时,若因施工不当造成露台积水并渗漏进室内,将由装修业主自行承担责任。
    4、在装修露台时,不使用超过设计荷重的材料进行装修。
    5、在露台装修时,不破坏外立面的整体美观。
    6、若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处以违约金,并恢复原状。
    7、如当地政府对露台另有法律、法规,按政府规定执行。

业主:                                                               南充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明宇·帝壹家物业管理处
装修公司:                       
                                                                                       200   年   月    日

明宇·帝壹家露台装修承诺书

    为维护小区环境的整体美观效果,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本业主及装修公司承诺如下:
    1、装修施工前5天,装修公司将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提交物业公司审核、备案。
    2、不在露台上搭建任何附属建(构)筑物和封闭露台。
    3、在装修露台时,若因施工不当造成露台积水并渗漏进室内,将由装修业主自行承担责任。
    4、在装修露台时,不使用超过设计荷重的材料进行装修。
    5、在露台装修时,不破坏外立面的整体美观。
    6、若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处以违约金,并恢复原状。
    7、如当地政府对露台另有法律、法规,按政府规定执行。

业主:                                                               南充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明宇·帝壹家物业管理处
装修公司:                        
                                                                                       200   年   月    日

装修现场消防管理承诺书

    为保障明宇·帝壹家家装现场消防安全,承诺如下:
    1、装修现场施工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相关的消防管理法规。
    2、不动用和破坏小区内公建配备的任何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3、在进行装修作业时不改变和拆除、甚至损坏装修户内、外消防管网、线路及相关设施。
    4、装修单位在入场一日之内按每100平方米面积2具4公斤1211灭火器配备,并置放于装修现场便于提取使用的明显位置。
    5、装修现场严禁无安全措施明火作业和现场吸烟,若有焊接、切割等需动用明火的工作须提前申请。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做到安全、可靠和三级安全保护装置,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施工现场生火做饭。
    7、对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应特别注意做好防火、防泄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接受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对装修现场消防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时的监督和检查,违反以上承诺,接受50—500元的违约金,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愿接受停工整改。
承诺人(装修施工单位):          宇豪物业明宇·帝壹家管理处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违章装修整改通知书       编号:          

              施工单位:
    贵单位在对明宇·帝壹家          单元           号房屋进行装修施工中,出现 
等违章情况,为保障施工质量及建筑物安全,我处现对您提出处理意见                                                                       
请务必于        日内完成整改工作,我处将对上述违规情况进行复检。如逾期仍未进行整改,我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宇豪物业                                施工单位签收:             
明宇·帝壹家管理处                     (施工单位不签收一概视为默认)
签发:                         200     年    月    日

违章装修整改通知书       编号:        

              施工单位:
贵单位在对明宇·帝壹家      栋      单元          号房屋进行装修施工中,出现                                                                     
等违章情况,为保障施工质量及建筑物安全,我处现对您提出处理意见                                                                        
请务必于         日内完成整改工作,我处将对上述违规情况进行复检。如逾期仍未进行整改,我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宇豪物业                           施工单位签收:             
明宇·帝壹家管理处                     (施工单位不签收一概视为默认)
签发:                               200     年    月    日

装修申请表

明宇·帝壹家物业管理处:
兹有明宇·帝壹家        单元        号的业主或使用人需装修该房屋(建筑面积      ㎡,装修施工单位                     ,资质         ,法人代表                 ,施工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
申请装修部位:墙面□    地面□    吊顶□    阴角线□   护栏□
厨卫地砖□   灶台□   厨柜□   照明□   户内门□  马桶□   墙裙□
给水管□    私家花园□   上人屋顶□   休闲平台□    装空调□    其它:                                                          
装修预计时间:      天,申请人:          ,联系电话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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